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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北京车牌,女子花28万找人伪造结婚证过户,被判6个月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0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蕾 实习生 郭明琪

2021-02-08 18:41

为了获得北京车牌,女子花了28万元找人通过伪造结婚证、与人假冒夫妻的方式办理了车牌过户手续,不料却被发现。近日,朝阳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女子蒋某、经办人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20195月至8月间,被告人蒋某以人民币28万元的价格通过被告人吴某等人采用与他人假结婚的方式办理车牌过户业务,蒋某向吴某提供身份证、照片等用于伪造结婚证。同年823日,蒋某在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持伪造的结婚证办理了车牌过户手续。后经公安机关向结婚证记载的婚姻登记机关明水县民政局核实,未发现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蒋某、吴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蒋某在口供中称,她在北京工作、生活,为了出行方便一直想买一辆车,但由于自己没有北京户口,还不具备摇号资格,便通过朋友介绍欲花28万元直接购买北京车牌。蒋某称,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是用伪造结婚证的方式进行车牌过户,经对方说明后,急需车牌的蒋某便同意了。

吴某则交代,蒋某购买北京车牌的28万元中,1万元是给第三方的介绍费,2万元被他作为收益留下,其余25万元都交给了上家,由上家代为办理假结婚等手续。

2019823日,蒋某按照对方要求来到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与一男子假扮夫妻持伪造的结婚证办理了车牌过户手续。同年年底,蒋某发现涉案车牌被冻结了,无法年检也不能过户。后吴某向上家要回25万元,连同自留的2万元总计27万元退还给了蒋某。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故对二人依法从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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