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八区市政管委、交通支队、城管大队及有关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占道施工管理工作,打击违法占道施工行为,推动社会监督,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交通路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占道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占道施工公示牌(样式附后)。
二、工程的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占道施工公示牌制度,建设单位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置要求。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交通路政、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将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设置公示牌的,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路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