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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城市道路养护
  2. [发文机构]北京市路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 [实施日期]2008-01-11
  5. [成文日期]2008-01-09
  6. [发文字号]京路城养发〔2008〕2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2008-01-11
  9. [有效性]有效

关于加强占道施工公示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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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八区市政管委、交通支队、城管大队及有关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占道施工管理工作,打击违法占道施工行为,推动社会监督,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交通路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占道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占道施工公示牌(样式附后)。

二、工程的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占道施工公示牌制度,建设单位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置要求。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交通路政、公安交通和城管部门将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设置公示牌的,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路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占道施工公示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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